“智慧民行”软件挖出涉黑案件

 近日,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程某某等14名被告人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是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第三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同时也是全国首起通过“智慧民行”软件系统发现初查后移送公安侦查并成功起诉的重大涉黑案件。

据了解,起诉书中指控: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程某某为获取高额非法利益,在我区先后以典当行、二手车行等名义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区高利贷行业中形成“东北大军”的“威名”。在此期间,被告人程某某陆续纠集被告人彭某某等13人,形成以程某某为首,彭某某等4人为核心成员,钟某某等9人为一般成员的稳定组织体系。该组织先后对一百余名群众非法经营套路贷业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0起,寻衅滋事犯罪45起,非法拘禁犯罪14起,诈骗犯罪19起,虚假诉讼犯罪1起,其他危害社会行为53起。期间,通过月息三角、虚增借条金额、扣除头期利息、手续费等套路贷方式非法获利高达数百万元。该组织成员目无法纪、称霸一方、残害群众,致使2人死亡,多人被迫辞职,多人常年在外不敢回家,严重扰乱地区社会经济秩序与管理秩序,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在一定区域、一定行业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仅涉及套路贷等黑恶势力犯罪,而且涉及多起民事虚假诉讼。为此,区检察院坚持双管齐下,刑事民事同步推进,确保案件办理效果。

在线索初查阶段,坚持上下联动,凝聚监督合力

2018年6月初,绍兴市检察院通过自行研发的“智慧民事行政检察”软件系统检索发现彭某某涉嫌虚假诉讼系列案线索,并移交我区检察院办理。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迅速制定初查方案,深入开展调查取证。2018年7月17日,绍兴市检察院将该案件线索移送绍兴市公安局。经外围调查后,绍兴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我区公安分局。2018年8月2日,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对该案立案侦查。

在立案侦查阶段,坚持左右互动,努力达成共识

该案移送后,绍兴市两级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件重要案件来抓,多次听取案件进展汇报,提出案件侦办要求,努力达成共识。

在该案进入侦查程序后,区检察院又抽调公诉部、民事行政检察部两名员额检察官共同进入专案组,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实时对接侦查工作,同步引导取证固证。

在全面研判该案特征的基础上,区检察院就该案办理作出刑事民事同步推进的决策部署。一方面,民事行政检察部同公诉部一起跟进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另一方面,坚持继续深挖民事检察监督线索,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分享各自发现的案件线索,同步推进案件办理。

在审查起诉阶段,坚持双轮驱动,确保监督实效

今年3月11日,公安机关将该案退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区检察院坚持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原则,由检察长亲自负责办理该起涉黑案件。

在该案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同样争分夺秒。3月21日,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抗诉彭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4月17日,区检察院针对剩余的涉嫌“虚假诉讼”案件,向绍兴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4份。

据悉,该案系绍兴市首例检察机关利用“智慧民行”软件系统发现民事监督案件线索继而又带动挖掘出重大涉黑犯罪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无论是线索发现、初查调查、移送侦查,还是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环节,绍兴市、区两级检察院领导始终高度关注、上下联动,两级院侦监、公诉、民行部门始终密切协作、整体推进,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始终密切互动、协作配合,创造了“智能排查+人工审查+深入调查+移送侦查”绍兴民事检察监督新模式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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